廣州鐵路監督管理局下設綜合處、監管一處、監管二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執法監察辦公室、機關黨委(人事處)7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承擔機關日常運轉、政務公開、電子政務、機要、保密、信訪、文秘、財務、預算和資產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應急管理辦公室工作。負責轄區內相關統計數據的匯總上報。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二)監管一處
監督檢查鐵路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執行情況,分析鐵路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建議。組織或參與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事故統計、報告、通報、分析等工作。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三)監管二處
監督鐵路運輸安全、鐵路運輸服務質量、鐵路企業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情況。監督規范鐵路運輸市場秩序政策措施等的實施情況,監督檢查相關許可企業,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參與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四)監管三處
監督鐵路工程質量安全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監督規范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實施情況,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或參與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參與相關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五)監管四處
監督鐵路運輸設備產品質量安全,組織開展對相關許可企業和許可產品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實施鐵路專用設備缺陷產品召回工作。參與相關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六)執法監察辦公室
組織落實鐵路行政執法工作制度。負責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答復、行政處罰決定和投訴舉報處理決定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統計、分析、報告工作,管理行政執法專用印章和法律文書,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和執法人員培訓。受理相關舉報和投訴,組織、督促有關部門或單位調查處理。承擔行政應訴工作。配合做好相關行政復議工作。參與相關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七)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組織落實上級黨組織及國家鐵路局黨組的重大決策部署,組織開展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推進本級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負責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群團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退休干部工作。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廣州鐵路監督管理局下設綜合處、監管一處、監管二處、監管三處、監管四處、執法監察辦公室、機關黨委(人事處)7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承擔機關日常運轉、政務公開、電子政務、機要、保密、信訪、文秘、財務、預算和資產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應急管理辦公室工作。負責轄區內相關統計數據的匯總上報。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二)監管一處
監督檢查鐵路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規范執行情況,分析鐵路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建議。組織或參與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事故統計、報告、通報、分析等工作。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三)監管二處
監督鐵路運輸安全、鐵路運輸服務質量、鐵路企業承擔國家規定的公益性運輸任務情況。監督規范鐵路運輸市場秩序政策措施等的實施情況,監督檢查相關許可企業,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參與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四)監管三處
監督鐵路工程質量安全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監督規范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的政策措施實施情況,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或參與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參與相關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五)監管四處
監督鐵路運輸設備產品質量安全,組織開展對相關許可企業和許可產品的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實施鐵路專用設備缺陷產品召回工作。參與相關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六)執法監察辦公室
組織落實鐵路行政執法工作制度。負責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答復、行政處罰決定和投訴舉報處理決定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統計、分析、報告工作,管理行政執法專用印章和法律文書,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和執法人員培訓。受理相關舉報和投訴,組織、督促有關部門或單位調查處理。承擔行政應訴工作。配合做好相關行政復議工作。參與相關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
(七)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組織落實上級黨組織及國家鐵路局黨組的重大決策部署,組織開展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推進本級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負責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群團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退休干部工作。承擔綜合監管執法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