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3日4時47分,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境內,國能新朔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朔鐵路公司)大準鐵路分公司點支上行線發生一起鐵路交通事故,造成機后2至22位車輛脫軌。事故發生后,西安鐵路監督管理局立即組織成立由西安鐵路監督管理局、鄂爾多斯市鐵航中心、鄂爾多斯市公安局相關人員和專家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組按照《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現場勘察、技術鑒定、調查取證、綜合分析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預防和整改措施,于2022年9月19日向西安鐵路監督管理局提交了事故調查報告。西安鐵路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6日制作了《鐵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及時送達,認定該事故是一起自然災害原因導致的鐵路交通較大事故。按照有關規定,現將事故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1.事故概況
8月13日4時47分,由點岱溝站開往大同東站方向的871540次貨運列車 (新朔鐵路公司機務分公司配屬的SS4B229+228機車擔當牽引任務,司機邵文龍、劉曉冬、韓杰;編組105輛,重車,名稱:混煤、總重10500噸,換長115.5,發站點岱溝、終到站大同東、經由站龍王渠)以46公里/小時速度運行至點支上行線點岱溝至龍王渠站間K5+375處時,因路基突然下陷、軌枕懸空,列車緊急制動停于K5+240處,機后2至22位C80車輛脫軌,影響點岱溝站至龍王渠站間點支上下行線及疏解線、點岱溝站至唐公塔站聯絡線列車運行, 經救援, 8月14日8時42分區間線路開通,中斷行車27小時55分,構成鐵路交通較大事故。
2.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后,新朔鐵路公司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公司主要負責人趕到調度指揮中心指揮救援,相關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開展事故救援,共設立11個應急救援工作組,先后投入搶險人員960余人、大型機械14臺、救援列車1組開展應急救援;國家能源集團接到報告后迅速啟動應急響應,派出副總經理帶領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新朔鐵路公司調度指揮中心接到871540次列車脫軌報告后,立即組織扣停相關列車,封鎖點岱溝至龍王渠站間上下行區間,并組織開展事故救援。6時19分,點岱溝站開救援列車進入事故區間進行救援,將非脫軌車輛分批拉入點岱溝站內;經救援16時24分開通點岱溝站至唐公塔站聯絡線;后續依次分開通點岱溝站至龍王渠站間疏解線、點支上行線、點支下行線,8月14日8時42分區間線路全部開通。
3.事故地段涵洞情況
點支上行線K5+405入口抬高式拼裝式鋼筋混凝土卵形涵洞1990年開工建設,涵內凈寬2.12m,凈高2.7m,涵洞長度46.45m,于1992年4月建成;2004年進行接長施工,接長段涵內凈寬2.66m,凈高3.35m,2005年11月竣工,接長長度8.79m,合計55.24m;2009年7月開工建設豎井,同年9月竣工;豎井頂部高程1128.93m,豎井底部高程1112.69m,涵洞出口底部高程1107.36m。
事故發生后,現場勘查點支上行線與疏解線間涵洞上方位置形成塌陷坑(7m×4m×1.8m),涵洞出口翼墻東側有一處沖坑(2m×2.5m×3.5m),涵洞出口上方坡面有一處陷穴(4m×4m×3.5m)。經物探、鉆探等綜合勘察,本段路基本體下部存在多處空腔。
4.降雨情況
8月份以來,準格爾地區普遍降雨,12日11時至13日5時為主要強降雨時段,點岱溝雨量計記錄數據小時最大雨量為52.3毫米,24小時降雨量為106.9毫米,8月1日至13日總雨量197.6毫米;2005年至2021年累計年平均降雨量為414.毫米,月平均降水量為88.1毫米;“50年一遇”日降水量閾值為73.0毫米;本輪降雨量超過歷史極值。
二、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總計7,121,642.86元。
三、事故原因
事故線路南側為扇形匯水面,原始地貌為沖溝溝心,事故線路路基和上游溝心采用人工填土進行填筑,滲透性較大,在多次強降雨作用下,涵洞上游洪水不能迅速排出,地下水位升高,造成路基內滲透壓力增大,滲流致使部分細粒物質被沖蝕帶走,并在局部形成地下徑流通道及空腔。
特別是本輪降雨量超過歷史極值,強降水導致地表水驟增,雨水無法第一時間通過涵洞排泄,大量雨水下滲進入地下,路基本體下部填料內空腔進一步增大,并在水流通道集中處地表形成塌陷坑,當列車通過時路基突然下陷,軌枕懸空,機車后部車輛脫軌。
四、處理建議
本次事故暴露出在安全風險研判、隱患問題整治、防洪培訓、降雨量警戒及乘務作業制度執行等方面存在落實不到位問題,建議新朔鐵路公司依據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1.建議給予大準分公司點岱溝工電區段主任降職處分;
2.建議給予大準分公司點岱溝工電區段書記降職處分;
3.建議給予大準分公司點岱溝工電區段分管副主任降職處分;
4.建議給予大準分公司點岱溝工電區段八犋工區工長撤職處分;
5.建議給予大準分公司生產技術部經理行政記大過處分;
6.建議給予大準分公司生產技術部副經理行政記大過處分;
7.建議給予大準分公司安全總監行政記大過處分;
8.建議給予原大準分公司業務分管副經理行政記大過處分;
9.建議給予大準分公司總經理行政記過處分;
10.建議給予大準分公司黨委書記行政記過處分;
11.建議給予機務分公司司機通報批評;
12.建議給予機務分公司指導司機通報批評;
13.建議給予新朔鐵路公司運輸管理部負責人行政警告處分。
五、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議
1.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鐵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樹牢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提升安全基礎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全力維護轄區鐵路安全穩定。
2.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安全風險管控。
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開展排查,詳細掌握設備基礎情況,結合沿線周邊地形地貌及其它工程建設對鐵路安全的影響,積極尋求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單位的技術支持,不斷完善安全風險辨識程序和方法,聚焦關鍵節點,緊盯關鍵環節,科學研判安全風險,精準確定安全隱患,嚴格落實防范整治措施,堵塞安全漏洞。
3.提升防洪工作基礎,嚴格制度措施落實。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識,積極研究探索“極端惡劣天氣頻發、短時降雨強度大”新常態防洪工作模式,狠抓鐵路防汛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制度執行、現場控制等各個關鍵環節落實,嚴格落實出巡、限速、封鎖等雨量預警制度,嚴把線路開通條件,情況不明嚴禁放行列車,嚴防因水害造成的鐵路交通事故,確保汛期行車安全。
4.加大鐵路沿線環境治理,推進監測預警機制建設。
加快推進與沿線地方政府自然資源、水利、應急管理、氣象、地震等部門溝通協調機制建設,共享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嚴格落實路地“雙段長”制、公鐵水并行交匯地段安全防護、聯合巡視檢查等措施,強化鐵路沿線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治,堅決遏制因自然災害防治不到位導致鐵路事故的發生。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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