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鐵監設備函〔2016〕102號
根據《國家鐵路局關于印發2017年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國鐵設備監函〔2016〕188號)的安排,現將武漢鐵路監督管理局轄區內2017年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予以公布。
一、受檢企業名單
2017年度武漢鐵路監督管理局轄區內受檢企業如下:
1.新鄉萬通鐵路車輛修配廠;
2.中車洛陽機車有限公司;
3.鄭州鐵路局(鄭州機務段鄭州北檢修車間);
4.武漢鐵路局(江岸車輛段江岸檢修車間);
5.鄭州鐵路裝備制造有限公司;
6.鄭州鐵路專用器材有限公司。
按照“雙隨機”的要求,已通過抽簽方式產生各單位受檢時間。具體監督檢查日期,將在監督檢查前3—5天通知受檢單位。
二、監督檢查主要內容
1.持續滿足取證條件情況;
2.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情況;
3.專業技術人員情況;
4.設施、設備等生產能力情況;
5.技術管理情況;
6.產品質量情況;
7.售后服務情況;
8.法律、法規及行政許可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監督檢查主要依據及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3.《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4.《國家鐵路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5.《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辦法》、《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實施細則》;
6.《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審批辦法》及《鐵路牽引供電設備生產企業審批實施細則》、《鐵路道岔設備生產企業審批實施細則》;
7.《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管理辦法》;
8.《鐵路機車車輛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手冊(暫行)》;
9.《鐵路牽引供電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手冊(暫行)》;
10.《鐵路道岔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手冊(暫行)》。
四、其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鐵路設備產品質量直接關系鐵路運輸安全,直接影響鐵路發展大局,各企業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源頭保證鐵路設備產品質量。對產品質量異常、連續發生問題的鐵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武漢鐵路監督管理局將對企業進行約談或者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未經許可生產情況(試制、試修除外)的,將責令企業停止生產并上報國家鐵路局設備監督管理司。
2.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每次監督檢查前,武漢鐵路監督管理局將組成監督檢查組,并合理分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檢查人員將從武漢鐵路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必要時,檢查組將聘請行業內專家來充實監督檢查力量,并嚴格按照檢查標準開展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將按規定公開。
3.廉政工作要求。監督檢查人員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要求,企業應支持配合并予以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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