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季度,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規定,持續加強鐵路專用設備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按照《行政許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鐵路專用設備相關行政許可辦法及實施細則有關規定,依據《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管理辦法》(國鐵設備監〔2014〕27號)、《國家鐵路局關于印發2024年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國鐵設備監〔2024〕3號),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規定,依法對長春中車軌道車輛有限公司開展監督檢查,發現問題5項,下發《鐵路專用設備監督檢查通知書》1份。同時要求企業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措施和整改情況及時報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將結合履職工作實際,適時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復查。現將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2024年4季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