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針對鞍鋼集團朝陽鋼鐵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18日、12月21日因翻車機夾緊裝置松動連續發生車輛脫軌鐵路交通事故,沈陽鐵路監管局約談鞍鋼集團朝陽鋼鐵有限公司負責人。
會上,沈陽鐵路監管局通報了2起鐵路交通一般事故的概況和暴露問題,對《安全生產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了宣貫,聽取了鞍鋼集團朝陽鋼鐵有限公司關于事故暴露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匯報,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切實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認真落實好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等鐵路相關法律法規的宣貫學習,依法依規抓好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二是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落實雙重預防機制,認真研判專用鐵路安全風險、排查整治各類事故隱患,聯系翻車機設備生產廠家或第三方機構開展一次全面的設備檢查和安全評估,切實提高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三是進一步加強鐵路交通事故管理,按照“四不放過”的要求強化事故分析、深入查找反思事故暴露問題,落實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切實提升專用鐵路安全管理水平。
公告日期: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