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30日6時22分,黑龍江省嫩江市境內黑龍江省嫩江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嫩江鐵路公司)嫩黑線鐵路無人看守道口發生一起貨運列車與機動車相撞較大鐵路交通事故。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牽頭成立由黑龍江省交通運輸廳、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嫩江市公安局參加的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檢測鑒定、綜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
2023年7月30日6時22分,黑龍江省嫩江市境內嫩江鐵路公司由嫩江站開往星火鄉站的30811次貨運列車(DF4B型7749號機車,黑龍江省樺南鐵路有限責任公司配屬,嫩江鐵路公司租用,編組:41-911-50.9)運行至嫩黑線柏根里站至座虎灘站區間56公里849米無人看守道口前34米處時,機車司機發現有機動車(車牌號為黑ME5010)搶越道口,立即采取鳴笛示警和制動措施,列車在制動過程中與機動車相撞,停于56公里893米處。經救援于21時30分開通線路。事故造成機動車駕駛人受傷、機車及機后1至5位車輛脫軌、鐵路部分設備設施和機動車受損,中斷行車15小時08分。
(二)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后,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嫩江市人民政府、黑龍江省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相關負責同志陸續趕到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此次事故共出動鐵路職工等救援人員100余人次、投入救援車輛、機械8臺。當日21時30分,開通線路。
(三)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人員有關情況
1.嫩江鐵路公司情況
該公司隸屬于黑龍江省鐵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管內嫩黑線(嫩江至黑金)全長174公里,線路等級為國家鐵路Ⅲ級標準,1985年開工建設,于1988年通車臨運,承擔鐵路貨物運輸。
2.涉事機動車駕駛人有關情況
(1)機動車駕駛人周某明,男,51歲,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2009年10月19日,準駕車型為B2,駕駛證有效期至2025年10月19日。經鑒定,排除了駕駛人周某明酒駕、毒駕、車輛故障等因素導致貨車失控相撞的嫌疑。
(2)機動車駕駛人周某明駕駛的機動車為紅色豪沃牌重型自卸貨車,車牌號:黑ME5010。機動車登記所有人為周某寶,現實際所有人為周某明,該車為周某明于2022年4月購買的二手車,未辦理貨運車輛過戶。該車行駛證注冊日期:2015年4月30日,發證日期:2019年4月11日,檢驗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在華安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保險有效期至2024年6月16日。
(3)機動車駕駛人周某明為個體經營者,持有從原車主周某寶處獲得的《道路運輸證》和《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號:231223001896,有效期起:2019年4月26日,有效期止:2022年4月26日,發證機關:青岡縣道路運輸管理站,經營范圍:道路普通貨物運輸。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231223001896,有效期起:2019年4月27日,有效期止:2023年4月27日,發證機關:青岡縣道路運輸管理站,經濟類型:個體經營,經營范圍: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認定,黑ME5010號貨車道路運輸證和道路運輸營運許可證過期失效。
(四)事故鐵路線路情況
嫩黑線56公里849米處為路堤地段,堤高6.0米,鋪設43公斤/米,25米鋼軌,Ⅱ型混凝土枕,每公里1600根配置,碎石道床,直線段11.2‰下坡道,線路允許速度為60公里/小時。
(五)鐵路道口設備設施情況
事發道口位于嫩黑線56公里849米處,為無人看守道口,與X202公路正交,道口鋪面寬度6米,鋪面材料木枕,線路西側平臺與道路無坡度,線路東側距鋼軌頭部外側平臺長度2米,平臺與道口方向坡長為115米、5.89%上坡道相連接。
(六)事故公路基本情況
嫩黑線56公里849米無人看守道口處公路為東西走向的X202縣道,1986年修建為砂石路,2010年升級改造為6米寬水泥路,2020年由鄉道升級為縣道,未進行過改建。目前,由嫩江市農村公路事業發展中心負責養護維修工作。
二、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1.事故造成機動車駕駛人周某明受傷。
2.直接經濟損失共計632056.00元。
三、事故發生原因和性質、責任認定
(一)事故發生原因
涉事機動車駕駛人周某明駕駛豪沃牌重型自卸貨車進入鐵路無人看守道口前,沒有認真瞭望、及時停車并確認安全后,違法違規通過鐵路無人看守道口,與運行至此的30811次貨運列車發生相撞。
(二)事故性質和責任認定
1.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一條和《鐵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則》第十條之規定,認定該起事故為較大鐵路交通事故。
2.機動車駕駛人周某明駕駛豪沃牌重型自卸貨車在通過無人看守道口時,未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六條和《鐵路道口暫行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依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第七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認定周某明負該起事故全部責任。
四、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
建議有關部門根據事故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追究相關違法人員責任。
以上處理情況報送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備案。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嫩江鐵路公司要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加強鐵路道口安全管理,主動采取機車限速運行、優化運輸組織、派人看守道口等有效措施,保障鐵路道口通行安全。
2.嚴格履行屬地政府安全生產責任。嫩江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黑龍江省鐵路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加強對鐵路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及時處理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隱患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加強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鐵路沿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嫩江鐵路公司要認真落實護路聯防責任制,督促指導路地雙方認真實施“雙段長”制,積極協調處理保障鐵路安全的有關事項,防范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4.加大道路交通執法管控力度。鐵路沿線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有針對性地加大執法檢查頻次,依法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實起到警示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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