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20時41分,遼寧省錦州市黑山縣境內大鄭上行線發生一起鐵路交通事故,造成機車和機次1至23位車輛脫軌,中斷大鄭上行線行車27小時19分。事故發生后,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立即組織成立由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沈陽鐵路公安局相關人員和專家組成的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組按照《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現場勘查、技術鑒定、調查取證、綜合分析和專家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置、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預防和整改措施,于2022年8月31日向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提交了事故調查報告。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13日制作了《鐵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及時向中國鐵路沈陽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局集團公司)送達,認定該事故是一起自然災害原因導致的較大鐵路交通事故。按照《鐵路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公告辦法》(國鐵安監〔2015〕20號)關于在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事故有關情況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1.事故概況
7月28日20時41分,由通遼開往大虎山方向的84614次貨運列車(通遼機務段配屬HXD2型1386號機車擔當牽引任務,司機張愛明、副司機王志強,列車編組49輛、牽引總重4250噸、計長61.9,除機次第16、38、47輛為空車外,其余46輛為重車。發站:敖日格勒,到站:八角臺,品名:原煤)以70公里/小時速度運行至大鄭上行線新立屯至芳山鎮站間37公里529米流砂河橋時,由于橋墩傾斜,導致機車脫軌、機次1至23位車輛脫軌墜落橋下,中斷大鄭上行線行車。經救援,于7月30日0時00分開通線路,中斷上行線行車27小時19分。構成較大鐵路交通事故。
2.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后,簡稱沈陽局集團公司立即啟動應急響應,21時55分,公司主要負責人趕到應急指揮中心指揮救援,相關負責人趕赴事故現場組織開展事故救援,共460名干部職工參加現場救援。
沈陽局集團公司列車調度員得到84614次脫線匯報后,立即組織對芳山鎮至新立屯區間上、下行設置封鎖,并組織開展事故救援。23時50分,新立屯站分別開58102次、58106次單機進入區間上行線掛取84614次尾部未脫軌車輛,7月29日3時40分全部未脫軌車輛到達新立屯站;7月29日2時08分,芳山鎮站分別開58103次、58115次救援列車進入區間上行線對事故機車進行起復救援,23時55分掛運機車到達芳山鎮站。經救援,于7月30日0時00分開通線路。
3.事故橋梁情況
大鄭上行線新立屯至芳山鎮間37公里529米流砂河橋,全長185.5米。上部結構為12-14.5米低高度先張預應力混凝土T梁,下部為矩形橋臺、圓端形橋墩,沉井基礎,基底為砂質泥巖。第7、8、9孔為主河道。該橋1927年由英國人設計,1929年竣工,設計流速2.31米/秒。下行線橋梁于2010年大鄭線擴能改造時新建,上下行線橋梁間距16.6米,下行線橋第8號、9號橋墩與上行線橋梁對應橋墩存在2米錯位。
事故發生后,現場勘查對應8號橋墩的下行線橋墩處有一顆直徑30厘米樹木,樹冠有兩根主杈交叉支頂在墩身上游側,樹木整體向下游側呈30°仰角。下游80米處為2021年新建3-6米板梁公路橋,已整體沖毀。
4.降雨情況
7月28日10時27分,芳山鎮地區開始降小雨,17時36分開始為主要強降雨時段。鐵路雨量計記錄數據為:小時最大雨量為芳山鎮21.6毫米、黑山15.6毫米;24小時降雨量為芳山鎮57毫米、黑山23.2毫米;截止7月29日8時本次連續雨量為芳山鎮59毫米、黑山23.2毫米。
事故發生后現場實測洪水流速約6.0米/秒。
二、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事故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總計 6,828,189.00元。
三、事故原因
事故發生地點周圍區域持續強降雨造成上游地表徑流疊加、匯水集中,導致河水暴漲;水毀樹木堵塞造成橋孔處壅水提高;上下行橋墩偏孔導致擾流;下游公路橋阻水后突然垮塌造成洪水流速增大,加劇了對橋墩基礎的局部沖刷。
綜合以上因素,流砂河流域連續強降雨造成河水暴漲,加之橋墩偏孔擾流,以及水毀樹木和下游公路橋沖毀導致的短時洪水流速加大,水流沖切加劇,造成橋墩傾斜,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處理建議
本次事故暴露出沈陽局集團公司在雙重預防機制落實、鐵路橋梁專業管理、安全生產投入、汛期防洪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規章制度不健全等突出問題,建議沈陽局集團公司依據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依法依規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嚴肅追責。
1.建議給予錦州工務段總工程師行政記大過處分并免職。
2.建議給予錦州工務段段長行政記過處分并免職。
3.建議給予錦州工務段黨委書記行政記過處分。
4.建議給予錦州工務段橋隧科科長行政記過處分。
5.建議給予錦州工務段橋隧科工程師行政記過處分。
6.建議給予沈陽局集團公司工務部總工程師行政警告處分。
7.建議給予錦州工務段錦州橋隧車間主任通報批評并進行經濟考核。
8.建議給予錦州工務段錦州橋隧車間支部書記通報批評并進行經濟考核。
9.建議給予沈陽局集團公司工務部主任誡勉處理。
五、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議
1.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壓緊壓實各層級安全責任,牢牢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同時,沈陽局集團公司應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確保鐵路運輸安全。
2.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安全風險管控。沈陽局集團公司應開展全面安全隱患排查,針對老齡橋、淺基橋等基礎薄弱橋涵,以及新建改建線路、路基支擋結構等設備進行隱患排查整治,做到全覆蓋、癥狀明、評定準。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橋梁、處所進行整治。要認真分析研判季節性安全關鍵和薄弱環節,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針對極端惡劣天氣,要嚴格執行汛期行車安全措施,實施主動避險,確保安全渡汛。
3.加大科技保安全力度,構建物防、技防、人防綜合防范體系。沈陽局集團公司應進一步提升科技保安全的能力,加強與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運用航拍、水下機器人、多普勒氣象雷達、視頻監控、激光位移監測等科技手段,針對重點橋涵、隧道等關鍵處所開展日常監測、定期檢測、視頻盯控、排查整治隱患、預報預警等工作,不斷提高發現安全隱患的能力和事故防范科技水平。
4.加強橋梁專業人員儲備培訓,不斷提升專業管理水平。沈陽局集團公司應加大對鐵路橋梁維護工作的重視,加強專業人才的引進、培訓,不斷提升專業管理水平。針對基礎薄弱橋涵健全履歷資料,做到一橋一檔;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橋梁及時采取有效整治措施,對河水流速較大的橋梁加強日常盯控。對高鐵橋隧開展定期檢測,強化日常檢查,提高維修質量。加強安全信息管理,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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