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季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結果
序號 | 企業名稱 | 許可 類別 | 檢查時間 | 檢查依據 | 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 監管措施 |
1 | 中車長春軌道客車股份有限公司 | 機車車輛 (動車組) | 9月8日至9日 |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13號)《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實施細則》(國鐵設備監〔2014〕19號) | 1.定保、小修驗收單不嚴謹,如三型車車輛裝配扭緊裝置(99-2876)定保、小修驗收單中“第二例”應規范為“第二列”,定保驗收單中“監察意見”及小修驗收單中的“察意”應規范為“檢查意見”。 2.計量器具臺賬管理不到位,如車間計量管理臺賬中智能扭矩扳手(編號:142400018)的測量范圍是35-350nm,制造中心的管理臺賬測量范圍是ZNS-500NM。 3.公司內部審核問題記錄不嚴謹,如2021年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報告(編號:QM116978)中一般不符合項問題僅描述為轉向架制造中心總成以車間現場存放的空氣管個別缺少防護堵,缺少對問題的不符合依據說明。 |
下發《鐵路專用設備監督檢查通知書》,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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