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5日,與滬昆線樟樹站接軌的華東誠通物流有限公司在樟樹站港1道使用鏟車推車時,因防溜人員操作不及時,導致車輛撞上擋車器1.7米后脫軌,構成鐵路交通一般事故。事故發生后,華東誠通物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白某某沒有按規定報告,未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擅自進行處理。上述行為違反了《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
2024年11月28日,上海鐵路監督管理局根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之規定,對華東誠通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110000元的行政處罰,對白某某作出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