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安徽恒源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源煤電)祁東煤礦專用鐵路發生一起道口相撞鐵路交通較大事故。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上海鐵路監督管理局、宿州市人民政府、上海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上海鐵路公安局等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況
1.事故概況
2019年3月25日11時05分,恒源煤電祁東煤礦專用鐵路B87534次調車車列,運行到K3+860何家道口處,與一輛搶越道口的電動三輪車相撞,造成電動三輪車駕乘人員4人當場死亡,構成鐵路交通較大事故。
2.應急救援情況
事故發生后,宿州市和宿州市埇橋區兩級人民政府、上海鐵路監督管理局、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鐵路公安部門、恒源煤電等部門單位立即行動,共同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傷員救治、現場處置、維穩善后等工作。
3.專用鐵路和道口情況
祁東煤礦專用鐵路,建成于2001年,產權單位是恒源煤電。線路全長8.609公里,線路允許速度45公里/小時。
何家道口,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大澤鄉,對應祁東煤礦專用鐵路里程K3+860。平交道路為何家莊環村路。
恒源煤電祁東煤礦負責該道口安全管理,恒源煤電鐵路運輸分公司負責監督管理。
4.電動三輪車情況
電動三輪車產品型號為JP500DQZH,最高車速為35公里/小時。生產廠家是江蘇金彭車業有限公司。
5.專用鐵路作業相關情況
B87534次調車車列由南京東機務段機車乘務員擔當執乘,機班運行中操縱正常,按規定瞭望、鳴笛、控制速度,機車、車載行車安全裝備符合技術要求。專用鐵路車務、電務、工務等相關人員作業正常。
二、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責任判定
電動三輪車駕駛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鐵路法》和《鐵路道口管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搶越鐵路道口,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恒源煤電違反《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不落實道口管理責任,是造成事故的管理方面原因。
本起事故造成4人死亡,構成鐵路交通較大事故。
依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有關規定,定電動三輪車駕駛人魏**負主要責任,專用鐵路管理單位恒源煤電負次要責任。
三、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鑒于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已死亡,不再追究處理。
因道口管理責任不落實,建議給予恒源煤電祁東煤礦負責人警告處分;給予恒源煤電鐵路運輸分公司經理警告處分。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
1.恒源煤電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立即組織煤礦專用鐵路道口安全整治,嚴格遵守鐵路安全管理規定,舉一反三,落實管理責任。
2.鐵路產權單位、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積極推進鐵路道口“平改立”工程,減少平交道口數量。對距離過近過密的無人道口,積極采取拆除、合并措施。
3.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要加強對鐵路專用線、專用鐵路的監督管理,強化國鐵機車車輛進入專用鐵路的安全控制,確保行車安全。
4.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重視道路與鐵路交叉存在的問題,開展道口平臺整治,規范電動三輪車管理,加大道路安全執法力度,確保鐵路行車環境安全。
5.加強鐵路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促進鐵路沿線群眾自覺遵守鐵路安全法規,增強鐵路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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