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鐵路監管局依法規范監管執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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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鐵路監管局黨組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嚴格遵循“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的行政準則,結合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對照《安全生產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逐條梳理鐵路安全監管執法的依據、內容、程序等,制定了《蘭州鐵路監管局“打非治違”行政執法檢查標準》,進一步明確了鐵路監管部門的職責及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
該《標準》涉及鐵路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法規貫徹落實、教育培訓、鐵路專用設備、作業場所安全控制、鐵路建設及“打非治違”突出問題等7個方面,19項檢查項目,82條檢查內容。對82條檢查內容逐條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條款,列出檢查標準及要求,要求監督檢查人員嚴格依法行政,公正嚴明執法,為扎實推進“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提供了保障,增強了監管執法人員運用法律思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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