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季度,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按照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依據《國家鐵路局關于印發2023年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國鐵設備監函〔2023〕1號),檢查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2家,下發《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通知書》2份。要求受檢企業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將整改措施和整改情況及時報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現將監督檢查結果通報如下:
2023年2季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結果
序號 | 企業名稱 | 許可類別 | 檢查時間 | 檢查依據 | 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 監管措施 |
1 | 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嘉峪關機務段(武威南檢修車間) | 機車車輛 | 5月30日-6月1日 |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辦法>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號)、《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實施細則》(國鐵設備監〔2019〕18號) | 1.檢修工藝標準執行不到位。一是輔助傳動庫靜液壓泵馬達油缸體與配流盤研磨設備故障,未及時修復,無法落實工藝要求。二是燃系檢修庫柱塞清洗達不到四級清潔度;噴油泵下體滾輪與銅襯套混放,易造成磕碰。三是武威南檢修車間增壓器試驗臺試驗記錄項點與試驗項目不符。 2.材料配件管理不規范。一是輪對庫車軸抱軸頸部位無防護措施。二是機車二項配件庫未配置溫度表、濕度表。 | 下發《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通知書》(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2023年第1號),限期整改。 |
2 | 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嘉峪關車輛段(嘉峪關檢修車間) | 機車車輛 | 6月27日-29日 | 《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辦法>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號)、《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實施細則》(國鐵設備監〔2019〕18號)
| 1.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未建立重要零部件、關鍵工裝及原材料變更管理制度;段質量檢驗相關制度未依據《鐵路貨車廠修規程》及時修訂。二是《質量管理體系實施文件》《質量體系管理策劃文件》無有效期限,1-19項會簽表無相關人員簽字,受控狀態、受控編號一欄空白,質量管理體系結構中未明確驗收部門管理職責和質量職責。 2.技術標準管理不規范。如NX70A木地板專項修作業指導書未落實機輛貨運電〔2023〕120號“相鄰兩復合地板上平面間隙不大于4mm,高度差不大于6mm”的要求。 3.現場檢修工藝標準執行不到位。如檢查檢修1庫C64K4866363(廠修車)5、8位側柱新拉鉚釘絲扣露出長度22mm,違反《鐵路貨車廠修規程》“側柱新拉鉚釘絲扣露出長度不超過9.5mm”的規定。 | 下發《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整改通知書》(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2023年第2號),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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