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轄區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安全管理,維護鐵路運輸安全,11月25日,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依據《鐵路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國鐵安監〔2018〕84 號)、《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鐵路安全生產約談實施細則(試行)》(蘭鐵監執法〔2019〕4號)規定,針對內蒙古太西煤集團民勤金阿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專用鐵路、國能寧夏大壩四期發電有限公司鐵路專用線近期連續發生調車鐵路交通一般責任事故情形,依法分別約談上述兩家公司。會上,蘭州鐵路監督管理局通報了四起事故中暴露存在的問題,在聽取被約談單位陳述后,提出整改要求:一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及其他中央領導同志關于鐵路安全的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二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切實提高對鐵路安全重要性的認識,抓緊落實隱患整改工作,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三要強化鐵路專業技術管理,夯實鐵路安全基礎,加強鐵路設施設備維護,開展設備設施質量整治。四要加大鐵路安全資金投入,進一步補強完善相應設備設施,開展培訓提升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業務技能,強化現場作業管控。
被約談單位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將嚴格按照此次約談工作要求,從嚴從實抓好問題整改,確保鐵路運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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