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鐵路監管局通報湛海鐵路上跨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聯合監督檢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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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前期聯合廣東省交通廳、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廣州局集團公司等單位對湛江市湛海鐵路上跨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開展聯合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為推動整治工作加快開展,有效消除現實隱患,監管局向湛江市政府、廣東省交通廳、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鐵路運輸分院、廣東省農墾總局、廣州局集團公司下發通報,指出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整治緊迫感。下定決心、堅定信心,全力推動整治資金籌集、設計方案審定、施工組織實施、現場管控防護等具體整治措施的落實落地。二是實施攻堅治理,明確期限抓落實。明確整治期限,務必在2025年9月底前完成工程整治措施,在10月底前完成整治驗收和提報申請銷號材料等工作。同時由湛江市政府牽頭制定整治計劃,在兩年內完成剩余12座上跨橋的隱患整治工作。三是落實各方責任,加強協調促聯動。地方政府部門認真落實隱患治理主體責任;鐵路運輸企業履行鐵路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廣東省交通廳充分發揮普速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治理牽頭單位作用,并切實履行公路行業安全生產指導職責。四是深刻吸取教訓,規范維護管長遠。以隱患整治為契機,積極推動上跨鐵路橋梁及兩端道路,統一納入路網管理體系,保障維管經費,落實維管責任,確保湛海鐵路上跨橋梁長治久安,有效維護鐵路運輸安全。
監管局將嚴格監管執法;對逾期未完成隱患整治的,依法實施鐵路安全生產約談,對發生影響鐵路運輸安全問題的,堅決實施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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