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建集團貴州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期間,未征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并簽訂安全協議,擅自在南昆鐵路K478+187、K478+650處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鋪設高壓電纜下穿鐵路線路,影響鐵路運輸安全。上述行為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2025年6月27日,廣州鐵路監督管理局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一款和《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及《國家鐵路局鐵路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附件第二類第15條較輕階次的規定,責令中國電建集團貴州工程有限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處罰款4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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