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發現,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貴陽電務段在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轄區內存在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設置鐵路安全防護設施的行為,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第二項的規定。2025年5月15日,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依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八十七條第二項和《違反〈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對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貴陽電務段作出責令改正,處60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
|
用微信“掃一掃”,點擊右上角分享按鈕,
即可將網頁分享給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