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依據《國家鐵路局關于印發<鐵路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國鐵安監〔2018〕84號)等文件規定,聯合成都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就3月19日我局在添乘檢查時發現中鐵二十一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成昆線普興站南向鐵路國際物流中心項目一期剩余工程營業線施工時存在未設置安全隔離措施、列車通過時未停止作業、施工鄰線未限速等問題,對中鐵二十一局集團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成鐵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鐵二院成都勘查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成都大西南鐵路監理有限公司,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電務部、成都電務段、成都工務段、成都車務段進行約談。指出了設計單位未落實營業線施工要求,在設計文件中未明確施工期間營業線的行車安全條件、防護措施;施工單位安全意識不強,施工方案編制不完善,營業線施工安全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建設單位對施工設計、施工方案審查把關不嚴,施工現場安全重點管控不力;監理單位、各設備管理單位各自為政,責任心缺失,對施工現場安全關鍵重點監管不到位;施工協調小組組長牽頭作用發揮不力,風險研判不充分;施工、建設單位營業線施工計劃提報不規范,各單位(部門)計劃會簽、審核把關不嚴等系列問題。要求被約談單位切實提高營業線施工極端重要性的認識,開展專題分析,深入查找現場作業存在問題背后的管理原因,落實責任,采取針對性措施加以整改,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營業線施工各環節安全卡控,保障鐵路營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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