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家鐵路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以及《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編制,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以及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六個部分。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積極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及國家鐵路局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緊緊圍繞我局中心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努力滿足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需要。
(一)高度重視,落實機制。按照上級對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為全面有序推動政務公開工作,我局認真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指定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工作。按照“誰公開誰負責”的要求,完善內部監督,嚴格規范信息公開的內容和流程,進一步優化服務流程,簡化操作程序,提高辦事效率。
(二)提升效率,加強公開。提升信息發布效率,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及時更新信息發布資源,推動局履職信息的統一公開和動態發布。2021年,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在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地區鐵路監管局專欄發布工作動態信息48篇、行政處罰信息35篇;及時發布了《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2021年季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情況通報3篇,2020年度部門決算以及2021年度部門預算。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情況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五、存在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但與上級的要求和公眾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公開人員的業務培訓有待加強。在工作中我局切實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采取各項有效的措施,努力改進工作中的不足,不斷規范工作程序,強化人員培訓,回應社會關切,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進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水平和質量。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
本年報數據統計時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報告的電子版可在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網頁中(m.griceusryfarms.com/zzjg/dqjg/cdj/gsgss4/)查閱或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聯系。
(通信地址:成都市成華區駟馬橋路2號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郵編:610051;聯系電話:028-86485891;電子郵箱:chengdudiquju@nra.gov.cn)。
成都鐵路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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