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鐵路線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9號)第二十七條規定,現將中國鐵路成都局集團有限公司轄區鐵路用地范圍內普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劃定情況公告如下:
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范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含鐵路、道路兩用橋)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為8米;
(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為10米;
(三)村鎮居民居住區為12米;
(四)其他地區為15米。
具體范圍見附表。
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后,由鐵路運輸企業進行勘界,繪制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平面圖,根據平面圖設立標樁。單位和個人在鐵路線路沿線從事生產、生活或者其他活動的,應當遵守《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特此公告。
附件: 成都局集團公司轄區鐵路用地范圍內普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具體劃定范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