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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深化改革的60項具體任務 | |
| 來源:新華社 日期:2014-1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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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開放永無止境 實踐發展永無止境,解放思想永無止境,改革開放永無止境。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不斷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2、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加快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3、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 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遵循這條規律,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 4、到二○二○年取得決定性成果 到二○二○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5、完善產權保護制度 國家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依法監管各種所有制經濟。 6、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 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 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二○二○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7、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國有資本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作出更大貢獻。國有資本繼續控股經營的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進一步破除各種形式的行政壟斷。 國有企業要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務消費。 8、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的不合理規定 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具體辦法。 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9、建立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 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 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 10、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 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 11、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s小征地范圍,規范征地程序,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減少非公益性用地劃撥。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12、允許民間資本開銀行 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健全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國債收益率曲線。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 推動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有序提高跨境資本和金融交易可兌換程度,建立健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加快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13、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知識產權法院。 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依照規定應該開放的一律對社會開放。 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優化學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14、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 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企業投資項目,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 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 15、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 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中央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層管理。 加強中央政府宏觀調控職責和能力,加強地方政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職責。 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加大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力度,推動公辦事業單位與主管部門理順關系和去行政化,創造條件,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建立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 16、探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體制改革 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有條件的地方探索推進省直接管理縣市、體制改革。嚴格控制機構編制,嚴格按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干部,減少機構數量和領導職數,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總量。 17、改進預算管理制度 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 18、加快房地產稅立法 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19、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國防、外交、國家安全、關系全國統一市場規則和管理等作為中央事權;部分社會保障、跨區域重大項目建設維護等作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逐步理順事權關系;區域性公共服務作為地方事權。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權劃分相應承擔和分擔支出責任。 20、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并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承包經營權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 21、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 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范運行。 22、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益,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于農業農村。 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建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23、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建立透明規范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完善設市標準,嚴格審批程序,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可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建立和完善跨區域城市發展協調機制。 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 24、放開育幼養老領域外資準入限制 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保持外資政策穩定、透明、可預期。推進金融、教育、文化、醫療等服務業領域有序開放,放開育幼養老、建筑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進一步放開一般制造業。 25、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 堅持世界貿易體制規則,堅持雙邊、多邊、區域次區域開放合作,擴大同各國各地區利益匯合點,以周邊為基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 26、擴大內陸開放 支持內陸城市增開國際客貨運航線,發展多式聯運,形成橫貫東中西、聯結南北方對外經濟走廊。 27、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 健全“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制度。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各級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職能。 28、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拓寬國家政權機關、政協組織、黨派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協商渠道。深入開展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參政協商、社會協商。 29、發展基層民主 暢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層選舉、議事、公開、述職、問責等機制。開展形式多樣的基層民主協商,推進基層協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監督機制,促進群眾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強社會組織民主機制建設,保障職工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民主權利。 30、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完善規范性文件、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 31、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推進綜合執法,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 32、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改革司法管理體制,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保證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 33、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 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明確各級法院職能定位,規范上下級法院審級監督關系。 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錄制并保留全程庭審資料。 34、廢止勞動教養制度 健全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嚴禁刑訊逼供、體罰虐待,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逐步減少適用死刑罪名。 廢止勞動教養制度,完善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和矯正法律,健全社區矯正制度。 35、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 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 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完善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36、上級提名下級紀委書記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制定實施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推動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 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沖突、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規,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健全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機制,運用和規范互聯網監督。 37、探索實行官邸制 圍繞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加快體制機制改革和建設。 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著力糾正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風。改革政績考核機制,著力解決“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規范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實行官邸制。 38、完善文化管理體制 健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的體制機制。整合新聞媒體資源,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推動新聞發布制度化。嚴格新聞工作者職業資格制度,重視新型媒介運用和管理,規范傳播秩序。 39、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繼續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 鼓勵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發展,降低社會資本進入門檻,允許參與對外出版、網絡出版,允許以控股形式參與國有影視制作機構、文藝院團改制經營。支持各種形式小微文化企業發展。 在堅持出版權、播出權特許經營前提下,允許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開。 40、建設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整合基層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體育健身等設施,建設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引入競爭機制,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文化非營利組織。 41、提高文化開放水平 鼓勵社會組織、中資機構等參與孔子學院和海外文化中心建設,承擔人文交流項目。 42、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實行公辦學校標準化建設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不設重點學校重點班,破解擇校難題,標本兼治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試相對分離、學生考試多次選擇、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專業機構組織實施、政府宏觀管理、社會參與監督的運行機制,從根本上解決一考定終身的弊端。 逐步推行普通高?;诮y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探索全國統考減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之間學分轉換,拓寬終身學習通道。 43、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 促進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就業和農村轉移勞動力、城鎮困難人員、退役軍人就業。 44、形成橄欖形分配格局 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努力實現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完善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大稅收調節力度。 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形分配格局。 45、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 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 健全符合國情的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立公開規范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監管機制。 46、“單獨”可以生二胎 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公共衛生、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綜合改革。取消以藥補醫,理順醫藥價格,建立科學補償機制。 鼓勵社會辦醫,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47、改進社會治理方式 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 48、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支持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時直接依法申請登記。加強對社會組織和在華境外非政府組織的管理,引導它們依法開展活動。 49、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 改革行政復議體制,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 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50、加快完善互聯網管理領導體制 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建立最嚴格的覆蓋全過程的監管制度,建立食品原產地可追溯制度和質量標識制度,保障食品藥品安全。 加大依法管理網絡力度,加快完善互聯網管理領導體制,確保國家網絡和信息安全。 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51、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 52、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堅定不移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建立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推動發展,建立國家公園體制。 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 53、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 建立有效調節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價格。 54、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 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 55、減少非戰斗機構和人員 優化軍隊規模結構,調整改善軍兵種比例、官兵比例、部隊與機關比例,減少非戰斗機構和人員。 56、推進軍隊政策制度調整改革 以建立軍官職業化制度為牽引,逐步形成科學規范的軍隊干部制度體系。健全完善文職人員制度。完善兵役制度、士官制度、退役軍人安置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57、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 58、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 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59、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 打破體制壁壘,掃除身份障礙,讓人人都有成長成才、脫穎而出的通道,讓各類人才都有施展才華的廣闊天地。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 60、鼓勵大膽探索 鼓勵地方、基層和群眾大膽探索,加強重大改革試點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寬容改革失誤,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為全面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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