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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鐵路局召開《鐵路法》修改推進工作座談會 | |
| 來源:國家鐵路局 日期:2016-03-25 | |
| 字體大?。?a href="javascript:doZoom(12,160)" style="color:#000000; font-size: 16px;">小 中 大 | |
2月26日,國家鐵路局在京召開《鐵路法》修改推進工作座談會,邀請國家有關立法司法機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領導,相關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及鐵路系統專家、中國鐵路總公司相關部門等,聽取對《鐵路法》修改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鐵路法》修改是經中央批準列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一類項目。國家鐵路局黨組對《鐵路法》修改工作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鐵路法》修訂領導小組、協調推進組和編寫組。近兩年,圍繞《鐵路法》修改涉及到的鐵路行業基本定位、鐵路發展基本政策、鐵路投融資和建設管理體制、鐵路分類和相應的政府管理及監管體制等7個方面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以及《鐵路法》修改的基本框架,組織路內外研究機構、科研院校開展專項課題研究,目前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座談會上,《鐵路法》框架研究課題組匯報了框架體系的研究情況。國家鐵路局也將前期7個課題研究成果、2013以來有關鐵路改革的重要文件、國外主要國家鐵路法律制度匯編成冊,提供給參會專家參考。 國家鐵路局黨組成員鄭健出席會議并講話。他從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的精神出發,全面分析了《鐵路法》修改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強調:要積極穩妥、科學審慎地開展修法工作,把握好修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堅持修法與改革相適應,堅持促進鐵路持續健康發展,堅持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堅持從中國國情、路情出發,著力構建鐵路行業管理和政府監管、鐵路投資建設、鐵路運輸經營和鐵路安全特別是高鐵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制度。 各部門領導和專家在座談中暢所欲言、建言獻策,普遍認為1991年實施的《鐵路法》與當前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已經很不適應,應當進行全面修訂。要妥善處理《鐵路法》修改與深化改革的關系,妥善處理《鐵路法》與其他基本法律制度的關系,妥善處理修法涉及到的各方面權利義務關系,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企業合法權益,為鐵路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基本法律保障。 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法制辦、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國鐵路總公司等單位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出席會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單位及鐵路系統專家應邀參會。 國家鐵路局總工程師趙果情、安全總監宋桂玉,局機關各部門、局屬事業單位負責同志及相關處室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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