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鐵路裝備制造有限公司:
我局2026年1月21日受理的你單位提出的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許可申請,經審查,符合《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審批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21號,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32號修改)規定的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決定準予行政許可。具體內容如下:
準予你單位生產直向通過速度≤120km/h固定型轍叉道岔(型號見附件),并頒發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許可證,證書編號為TXJC2026-10017,有效期至2031年2月1日,同時收回原行政許可證。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