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國家科技獎勵提名工作要求,結(jié)合國家鐵路局《鐵路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管理辦法》(國鐵科法〔2017〕43號),為做好提名2018年度國家科技獎勵項目的有關工作,現(xiàn)就征集鐵路科技項目參評國家科技獎勵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1.提名項目(人選)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2.提名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于2015年1月1日前公開發(fā)表,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
4.2016年、2017年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不能作為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提名項目完成人(創(chuàng)新團隊除外)。
5.推薦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
6.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推薦。
7.曾推薦參加201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但未獲獎的項目,本年度不得再次推薦。
8.已經(jīng)通過其它渠道獲得推薦資格的項目,我局將不再重復推薦。
二、具體要求
1.提名申請
有意向通過我局提名的項目完成單位(人選),應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于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填寫《國家科學技術獎單位提名匯總表》電子稿,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到我局,電郵及附件標題為“單位提名申請表——提名單位名稱”,推薦單位出具推薦函1份。
電子材料及公函截至日期為2017年11月20日。
2.項目完成單位(人選)應按照《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要求,客觀、如實、準確、完整填寫。提名書模板以國家獎勵辦公布的版本為準。國家鐵路局網(wǎng)站(m.griceusryfarms.com)科技管理欄目——科研成果管理中將轉(zhuǎn)載相關內(nèi)容。
3.請各申報單位務必于2017年11月24日前將推薦材料送至我局科技與法制司,項目提名書(含主要附件)一式2份,包括1份原件和1份復印件,同時以光盤形式報送電子版材料。未通過我局提名的,提名書退回申報單位。
聯(lián)系人及電話:莊繼武010-51897872
電子郵件:zhuangjiwu@126.com
附件: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于201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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