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鐵路監管局、北京鐵路督察室,工程質量監督中心:
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加強鐵路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經國家鐵路局同意,從即日起開展在建鐵路站房工程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目的
深刻汲取近段時間以來國內外發生房屋建筑垮塌事件教訓,通過深入開展在建鐵路站房工程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工作,進一步督促鐵路工程參建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舉一反三,強化在建站房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有效治理存在問題,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鐵路站房工程結構質量安全,促進鐵路建設高質量發展。
二、行動范圍
在建鐵路站房工程。
三、時間安排
自通知印發之日起至10月10日結束。依次分為三個環節:
1.工作部署。8月15日前,各單位要迅速行動,進一步梳理轄區在建鐵路站房工程情況,研究制定在建鐵路站房工程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工作落實。同時,督促各參建單位認真分析站房工程安全生產現狀,研究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組織開展站房工程自查自糾活動。
2.監督檢查。9月10日前,對轄區參建單位開展在建鐵路站房工程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方案制定、排查范圍、排查重點、問題臺賬以及整改情況等。
3.督促整改。10月10日前,針對監督檢查和企業自查自糾
發現的問題,檢查轄區參建單位落實整治要求,采取切實措施,組織問題整改,構建長效機制等情況。確保站房結構安全,推動鐵路工程安全優質建設。
四、工作重點
1.加強對建設單位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建設單位落實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重點檢查組織開展在建鐵路站房工程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基本建設程序執行、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核)、重大方案審批、設計變更管理、人員執業資格核查等。
2.加強對勘察設計單位源頭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主體責任,重點檢查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執行情況,包括:工程地勘深度及地質確認,深基坑降水及邊坡開挖防護設計、防護安全措施和防排水系統設計、基礎和主體工程結構設計,設計交底、設計現場配合、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核)、設計變更管理,應急設施設計標準、設計儲備及災后設計核對等。
3.加強對施工單位施工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施工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重點檢查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和設計文件的執行情況,包括: 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專業分包、項目經理執業資格等情況,深基坑開挖、基礎施工、高大支架等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和審批、落實,原材料進場驗收,基礎與主體工程、鋼結構、防排水、外墻裝飾(尤其是石材和幕墻)等按圖施工和執行技術標準情況,現場高空作業、臨邊安全防護,汽車吊、塔吊等特種設備管理及使用,司索工、電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培訓情況,技術交底、設計變更管理、施工記錄及驗收資料的可追溯性情況,檢測機構資質、檢測工作質量和報告的有效性,應急預案和體系建立、應急物資配備和應急演練等。
4.加強對監理單位監理工作質量的監督檢查。督促監理單位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監理責任,重點檢查監理實施細則編制、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關鍵工序監理日志和旁站記錄、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和落實、監理發現問題以及整改情況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敏銳性,強化履職監管責任擔當,進一步增強做好在建鐵路站房工程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要結合轄區范圍在建鐵路站房工程實際特點,制定專項行動方案,明確行動計劃、責任分工等,推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2.加強監管、依法查處。各單位要加強對轄區在建鐵路站房工程排查整治的監管,督促參建單位認真做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鼓勵參建單位通過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排查整治走過場和問題整改不落實的,要采取通報、約談等方式警示責任單位,對違法違規情況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3.暢通信息、及時總結。各單位要及時報告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分析解決排查整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排查整治效果。要堅持專項檢查與普法相結合、專項檢查與輿論宣傳相結合,督促參建單位深刻理解做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自覺履行主體責任,切實提升在建鐵路站房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專項行動結束后,各單位應及時梳理分析有關情況,形成總結報告,于10月31日前報工程監管司。
聯系人: 馬 哲,許穎強。
聯系電話: 010-51897715,,010-51897595.
國家鐵路局綜合司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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