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鐵路監管局,北京鐵路督察室,局工程質監中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加快推進鐵路工程建設生產秩序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恢復,幫助企業解決復工復產面臨的工期、資金、費用等方面困難和問題,全力保障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有序推進,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合同履約監管
新冠肺炎疫情屬于《標準施工招標文件》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中的瘟疫事件,各單位要加強合同履約監管,指導鐵路工程建設施工承發包雙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啟動合同內有關不可抗力的條款,按合同約定的風險分擔原則承擔對應風險。防控新冠肺炎產生的有關費用,承發包雙方應按有關工程造價和財務規定合理計列。疫情防控期間產生的人工、材料和設備價差,承發包雙方要加強協商溝通,按照合同約定調整合同價款或簽訂補充協議明確具體事宜,共克疫情難關。
二、依法合理調整工期
在鐵路工程監管中加大對項目工期和標段合同工期調整工作的指導力度。鐵路工程建設項目工期調整應依法履行審批程序。結合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承發包雙方要及時協商確認標段合同工期,確需調整合同工期的,雙方應在協商一致、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前提下重新商定合理工期;合同工期不具備調整條件、需要趕工的,施工承包人應優化施組、加強現場質量安全管控,采取趕工措施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三、減輕承包人資金壓力
支持發包人按程序加快變更設計手續辦理,依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檢查督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清理政策在鐵路工程建設項目的落實。承包人已提交履約擔保的,發包人不得同時扣留工程質保金;工程質保金到期的,發包人應及時予以返還,未按規定或合同約定返還的,應支付逾期返還違約金。
四、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加強《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學習宣傳組織,指導監管區域內在建工程建設項目認真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支付保障措施,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引導建立完善進場務工人員實名制管理制度,將農民工工資支付保證措施和支付情況納入近期監督檢查重點。加強與地方勞動監察部門聯動,依法從重從快查處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五、依法有序開展招標采購活動
加快推進鐵路工程建設項目采用電子招投標和異地遠程評標,鼓勵招標人到具備全流程電子招標條件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展招投標活動。疫情防控期間,指導鐵路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人就近就便到中低風險地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展招標活動,評標專家可從該交易平臺對應的鐵路建設工程評標專家庫中的區域庫內抽取或從地方綜合評標專家庫內抽取。已通過工程招標、納入施工承包合同并明確由承包人供應的工程材料、設備,承包人可自主選擇采購交易方式。
六、依法履職監管
各單位要落實行業監管職責,充分發揮鐵路工程監管平臺作用,引導參建單位線上辦理有關監督手續、傳遞監管信息;加強對復工、新開工項目落實工程質量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工程優質安全建設,主動協調幫助監管對象解決疫情防控期間的實際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報國家鐵路局。
國家鐵路局綜合司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