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鐵科法〔2016〕20號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函[2016]12號),國家鐵路局組織對改革開放以來原鐵道部和國家鐵路局發布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研究并征求有關單位意見,現決定對下列9件與減少行政審批、推進簡政放權改革精神已不相符、不再適用的政策性文件予以廢止。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鐵路局
2016年5月23日
|
|
用微信“掃一掃”,點擊右上角分享按鈕,
即可將網頁分享給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