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鐵集團、國家能源集團,各地方鐵路公司,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的精神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01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交通運輸部印發的《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要求,國家鐵路局進一步優化調整鐵路旅客運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組織修訂了《鐵路旅客運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三版)》。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切實把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作為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交通運輸部有關疫情防控的政策要求,落實屬地疫情防控政策,科學精準做好鐵路運輸環節和系統內部疫情防控工作。二要充分認識疫情防控復雜性艱巨性反復性,必須保持戰略定力,深刻理解優化調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開、“躺平”,要堅定不移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堅定不移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堅定不移貫徹“動態清零”總方針。三要堅持底線思維,突出問題導向,反對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糾正簡單化、“一刀切”、層層加碼等做法,把優化調整的措施扎扎實實落到鐵路運輸各環節,以實際行動體現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良好成效。
二、慎終如始,因時因勢優化鐵路疫情防控措施
受病毒變異和冬春季氣候因素影響,疫情傳播范圍和規模有可能進一步擴大,各單位要不折不扣落實落細黨中央關于優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條措施。各地區鐵路監管局要及時掌握轄區內疫情防控政策調整要求,加強與鐵路運輸企業及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的溝通協調,督促鐵路運輸企業落實企業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及時調整優化疫情防控措施,如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提供“落地檢”場所,便利跨省出行旅客開展“落地檢”;建立疫情防控全員責任體系,細化全環節、全流程疫情防控臺賬;嚴格返崗人員涉疫風險核查,確認健康后方可返崗;加強對第三方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為屬地分類有序疏解滯留人員積極提供運力保障。
三、突出重點,嚴格落實進京管控措施
各單位密切關注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機制有關進返京政策的動態調整情況,嚴格執行并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鐵路運輸企業持續做好進返京旅客遠端查驗和防疫管理,要求持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和“北京健康寶”綠碼方可乘車;嚴格落實旅客列車在途疫情防控管理,做好防疫宣傳,及時提醒旅客正確佩戴口罩、按規定做好清潔消殺、通風換氣、垃圾處理等防疫措施,設置隔離席,發現疫情或風險人員要做好應急處置和京外就近下交工作應急處置。
四、嚴格執行,落實落細新版防控指南要求
此次修訂《鐵路旅客運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三版)》,明確鐵路旅客車站應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要求,配合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在車站提供“落地檢”場所,做好引導服務;將強化鐵路旅客車站及旅客列車疫情防控要求的“出現本土疫情的縣級行政區”調整為“風險區”;增加了旅客信息全員登記措施。請各單位遵照執行,進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高效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行業穩定運行,確保疫情不通過鐵路運輸傳播擴散。
《國家鐵路局關于印發<鐵路旅客運輸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國鐵運輸監〔2022〕23號)同時廢止。
國家鐵路局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鐵路旅客運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第三版)
1.鐵路旅客車站(車站)及旅客列車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2.風險區內鐵路旅客車站及旅客列車疫情防控要求
在執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強化以下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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