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鐵運輸監〔2016〕51號
各地區鐵路監管局: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8號)文件精神,結合鐵路實際,制定《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防范鐵路危險貨物運輸重特大事故,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8號),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堅持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進一步完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基礎工作,加強日常安全管控,大力整治影響運輸安全的突出問題,努力為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持續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落實。摸清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分布并重點管控。建立健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數據庫,監管職責進一步厘清、監管重點和方式方法不斷完善,規章標準進一步健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基礎不斷夯實,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有效增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持續穩定。
三、進度安排
2016年12月開始至2019年11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階段(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各地區鐵路監管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具體工作安排,明確職責,細化措施。要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動員部署,及時將本方案傳達至轄區內鐵路運輸企業,并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二)整治階段(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開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深化提升)。各地區鐵路監管局要精心組織,認真實施,按照各項整治工作內容的時間要求實施推進,及時報送和解決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綜合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按期完成。
(三)總結階段(2019年10月至11月)。各地區鐵路監管局要認真總結經驗成果,形成總結報告并于2019年10月底前報送國家鐵路局(運輸監管司)。國家鐵路局匯總分析后,形成鐵路系統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并按要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四、治理內容和工作措施
(一)督促運輸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加強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貫徹落實,督促運輸企業不斷增強安全生產法治意識,完善監測監控設備設施,重點管控好重大危險源,提高企業依法運輸危險貨物的自覺性、主動性。引導鼓勵運輸企業開展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標準化建設。(持續推進)
督促運輸企業完善落實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條件,嚴格貨物承運安全檢查,嚴把貨物裝卸、裝載、交接關,加強安全管理。鼓勵運輸企業建立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探索實施爆炸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等重點危險貨物實時追蹤管理。(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二)全面摸排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風險。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公布的《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品種目錄》,認真摸排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風險,重點聚焦承運、儲存、裝卸、裝載、交接、押運、編組、調車、交付等環節和危險貨物辦理站、儲存場所,建立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風險分布檔案。組織開展鐵路運輸危險貨物重大危險源排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數據庫。(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三)完善并落實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
梳理涉及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的法律法規,組織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并推動修訂完善。(持續推進)
研究制修訂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規則、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場站安全技術條件、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技術條件等。(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四)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責任。
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研究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權責,完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等規定的鐵路危險貨物包裝、裝卸、運輸和管理要求,落實監管部門、運輸企業和相關單位的責任。強化依法行政,依法嚴厲處罰鐵路危險貨物運輸違法違規行為并按規定公告。(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加大發生事故企業的責任追究力度,依法嚴肅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的責任,推動企業自覺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持續推進)
(五)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
制定完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檢查指導手冊,明確檢查重點,規范檢查內容,完善檢查標準。(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應用隨機抽查工作機制,不斷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抽查對象、執法人員庫,提高監督檢查工作的規范性和有效性。積極采用“四不兩直”、聯合監管等方式,發揮專業優勢,提高監管效能。利用政府購買服務、專家庫建設等方式,充分發揮高校、科研院所、安全評價機構等社會力量的作用,吸收專家參與監督檢查,為監管執法提供專業支持。(持續推進)
通過培訓、聯合監督檢查等方式,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人員能力建設,實現全員專業監管,完善檢查設備設施配備,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水平。(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六)加強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
建立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數據庫,系統掌握相關信息,準確研判安全風險,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研究與全國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平臺、運輸企業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信息系統的對接。(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區鐵路監管局要按照工作安排,落實工作責任,明確1名工作人員負責日常工作的聯系和協調。具體工作安排和人員名單于2017年1月15日前報送國家鐵路局運輸監管司。
?。ǘ└鞯貐^鐵路監管局要高度重視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并按季度向國家鐵路局運輸監管司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國家鐵路局適時組織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專項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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