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鐵工程監函〔2017〕16號
各地區鐵路監管局,局工程質量監督中心:
農民工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解決好欠薪問題,是黨中央國務院實施更加積極就業政策、增加農民工打工收入、增進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舉措。2月3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研究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鐵路工程建設領域是農民工務工較為集中的領域之一,為保障廣大農民工切身權益,貫徹落實2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現將鐵路工程建設領域清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即組織開展清查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一是發動鐵路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組織各施工總承包單位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自查(自查內容見附件1),并對自查情況及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二是重點抽查:鐵路工程建設項目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撥付,建設項目是否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是否按《意見》要求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三是鐵路工程監管人員在近期履行工程監督檢查或調查職責時,要結合清查專項行動,深入一線作業班組,面對面訪談施工作業人員,了解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工資情況。
二、積極配合人社部門開展欠薪問題專項整治行動。一是對自查或抽查中發現的難以協調解決的欠薪問題,要及時移交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法處理。二是結合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整治“三違”專項行動,對欠薪單位開展問題追溯,深入調查是否存在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行為,調查屬實的要依法從快、從重處理。三是對存在工程款拖欠的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通報有關項目審批部門和單位。
三、依法認真處理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舉報。一是要按照《鐵路工程建設投訴舉報處理辦法》(國鐵工程監〔2016〕7號)規定,及時受理涉及鐵路工程建設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投訴舉報。二是對按規定受理的相關投訴舉報要認真組織調查,查明欠薪事實,為被欠薪農民工“撐腰”。三是要積極協調有關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上級管理部門,由其督促欠薪單位盡早支付拖欠農民工工資。
四、努力落實有關欠薪治理的長效機制。一是鼓勵鐵路工程建設項目依法開展專業工程承包和勞務分包,施工承包企業應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二是按《意見》要求,督促各鐵路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明示項目建設管理基本信息、勞動用工相關規定、屬地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維權渠道等信息。三是鐵路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工資專戶管理和銀行代發等制度,確保農民工拿到“辛苦錢”。四是建立拖欠工資“黑名單”制度,對列入名單的鐵路工程施工企業,取消申報鐵路優質工程獎資格,并按規定對其進行資質動態核查;情節嚴重的,建議住建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
請各單位按照附件2格式于2017年3月5日前將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清查情況報局工程監管司。
附件:1. 拖欠施工單位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清查表
2. 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清查匯總表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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