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7號)已于2022年11月3日正式發布,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原鐵道部印發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鐵運〔1997〕101號)、《關于修改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25條的通知》(鐵運〔2010〕20號)自2023年1月1日起廢止。
原鐵道部《關于發布<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的通知》(鐵運〔1997〕103號)、《鐵路客運運價里程表》(鐵運〔2000〕97號)、《關于修改部分旅客運輸規章和辦法的通知》(鐵運〔2001〕68號)、《關于修改<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的通知》(鐵運〔2007〕53號)、《關于公布修改<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內容的通知》(鐵運〔2010〕190號)、《鐵道部關于公布修訂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有關條款的通知》(鐵運〔2012〕304號)交由國鐵集團管理。
國家鐵路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
|
用微信“掃一掃”,點擊右上角分享按鈕,
即可將網頁分享給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