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鐵路局綜合司關于印發《國家鐵路局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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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鐵綜辦〔2016〕16號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
《國家鐵路局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國家鐵路局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各地區鐵路監督管理局要結合監管履職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年度政務公開工作方案。
國家鐵路局綜合司
2016年5月19日
國家鐵路局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
2016年,國家鐵路局將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和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有關要求,緊緊圍繞鐵路履職監管工作和公眾關切,細化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加強政策解讀回應,不斷增強公開實效。
一、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履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深化行政許可相關信息公開工作。更新完善行政許可服務指南,減少申報材料、明確細化申報內容。對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進一步研究論證,精簡審批目錄,及時更新精簡調整信息。完善行政許可受理審查工作流程,升級優化行政許可系統,實現在線咨詢、網上受理、限時辦結,提高行政履職效能,主動服務企業(科技與法制司牽頭負責)。及時發布更新經許可準入的鐵路運輸企業、鐵路機車車輛產品、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名錄等信息(運輸監督管理司、設備監督管理司負責)。制定公布《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考試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推進考試中心建設,構建考試信息系統,及時發布鐵路機車車輛駕駛人員資格考試相關信息(設備監督管理司、裝備技術中心負責)。
(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信息公開。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機制,推廣“雙隨機、一公開”,制定發布年度鐵路安全質量監督檢查計劃、鐵路產品質量抽查計劃等信息,依法公開隨機抽查檢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檢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推進鐵路安全監管執法信息公開,公開監管執法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及時發布監督抽查檢查情況通報、鐵路安全情況公告等信息,實行“陽光執法”。推進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信息公開,研究不同等級事故調查處理信息發布有關措施辦法,規范發布流程(安全監察司牽頭負責)。
圍繞加強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制定公布規范鐵路建設工程監管的制度辦法,加大在線監測、項目稽察、執法檢查等執法信息的公開力度,以公開促進鐵路工程建設質量提升。依法規范鐵路工程招投標市場秩序,研究建立跨部門聯合響應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推進監管信息共享。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整合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推動鐵路工程建設項目交易信息在公共資源平臺上依法全面公開(工程監督管理司負責)。
積極配合國家工商總局推進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及時提供對相關企業做出的行政許可準予、變更、延續、撤銷(科技與法制司牽頭負責),以及行政處罰、抽查檢查和企業嚴重違法失信等信息(安全監察司、運輸監督管理司、工程監督管理司、設備監督管理司負責)。
(三)進一步推進鐵路行業發展重大政策、標準等信息公開。對與國家鐵路局履職相關的行業發展重大政策信息,及時分專題進行梳理、匯總,通過政府網站和政務微博進行系統發布(相關部門負責)。對重要的、需要廣泛知曉和執行的鐵路行業標準,通過公開出版物的形式對外發布(科技與法制司牽頭負責)。
二、圍繞推進依法行政,著力陽光政府建設
(一)積極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及政策執行、落實情況的公開。積極探索與鐵路行業履職監管相關企業、社會公眾、專家學者、新聞媒體列席有關會議的制度,擴大公眾參與(綜合司牽頭負責)。對社會關注度高的決策事項,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在決策前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廣泛征求意見,并及時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各部門負責)。圍繞政府工作報告、發展規劃提出的重要事項,特別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改革任務,細化公開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等,實事求是公布進展和完成情況(綜合司牽頭負責)。
(二)深入推進財政預決算和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及時公開包括部門職責、機構設置、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機關運行經費等情況的預決算信息。除涉密信息外,預決算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細化公開到功能分類款級科目。依托中央政府采購網和中國政府采購網,及時完整公開政府采購項目信息、采購文件、中標或成交結果、采購合同、投訴處理結果等(綜合司、機關服務中心牽頭負責)。
(三)推進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錄信息及其他服務信息公開。及時發布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應屆大學畢業生接收和社會公開招聘人員等信息,擴大就業信息服務的受眾面(人事司牽頭負責)。開通網上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擴大便民利民服務(綜合司、信息中心負責)。
三、圍繞社會關切,擴大公開范圍,加強政策解讀回應
(一)推進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加大建議提案公開力度,按照誰主辦誰公開的原則,及時上網公開有關內容(綜合司牽頭,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二)推進扶貧工作信息公開。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對定點扶貧貴州省榕江縣和對口支援江西省永豐縣的扶貧政策、扶貧成效、貧困退出、扶貧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機關黨委牽頭負責)。
(三)主動做好政策解讀。對牽頭起草的重要政策法規文件,同時起草政策解讀材料一并報批,并于文件公開后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發布。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較強的鐵路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或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規范性文件,應通過參加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采訪等方式積極宣講,解疑釋惑,傳遞權威信息。積極做好《鐵路“十三五”發展規劃》宣傳解讀工作,促進鐵路建設發展。加強專家庫建設,為專家學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協調專家通過政府網站及新聞媒體發布權威解讀信息,更好地發揮專家解讀政策的作用(科技與法制司牽頭,各部門分工負責)。
(四)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回應機制,對涉及鐵路監管部門的重要政務輿情、媒體關切、重大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進行分析研判,相關單位、部門要及時通過政府網站和政務微博發布信息、接受新聞媒體采訪等方式發布準確權威信息,講清事實真相、有關政策措施和處置結果。針對涉及鐵路行業監管的各種虛假不實信息,相關單位、部門要快速反應,及時提供真實情況和回應口徑,澄清事實,消除不良影響(各單位、各部門負責)。
發揮政府網站互動類欄目的作用,及時研究處理網民咨詢建議、投訴舉報等事項,并對典型郵件的回復情況在政府網站主動公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綜合司牽頭、各部門分工負責)。
(五)更好發揮媒體作用。加強與媒體聯系溝通,有效運用媒體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輿論、推動工作。對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等信息,及時主動聯系新聞媒體,提供相關素材,組織協調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時段及時報道解讀,擴大信息的覆蓋面和影響力(信息中心牽頭負責)。
四、圍繞增強公開實效加強能力建設
(一)提高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水平。進一步細化明確國家鐵路局、地區鐵路監管局政務公開的重點內容和時限,提升主動公開的規范化水平(綜合司、信息中心牽頭負責)。加強對規范性文件公開審查,按照“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嚴格落實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對界定為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定期評審,確保應公開盡公開。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堅持“誰主辦、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公開信息主辦部門的保密審查主體責任,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建立定期分析依申請公開情況的機制,按月總結分析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提升辦理水平(綜合司牽頭,各單位、各部門分工負責)。做好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時提出清理意見,公開清理結果(科技與法制司牽頭負責)。
(二)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修訂印發《國家鐵路局政府網站建設管理辦法》,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增強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回應關切、引導輿論的功能。統籌辦好政府網站上開辟的局屬各單位專欄,不斷加強專欄建設,豐富信息公開內容(綜合司牽頭負責)。
著力優化完善政府網站搜索查詢功能,提升公開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眾獲取。著力提升規范性文件的發布質量和時效,做好規范性文件欄目分類及有效性等信息的標注。研究開發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增強政府網站傳播能力。強化與主流媒體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的聯動,增強信息傳播效果(信息中心牽頭負責)。
(三)提高政務公開隊伍專業化理論化水平。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要帶頭學習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對推進政務公開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相關法規制度,積極參加有關新聞發布工作和政務公開業務的學習培訓,準確領會把握精神,增強公開理念,提高專業素養。把政務公開列入公務員培訓內容,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進一步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加強對地區鐵路監管局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建立健全各地區鐵路監管局政務公開工作制度,把政務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監管履職工作緊密結合,優化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切實提高政務公開工作隊伍整體能力水平(綜合司牽頭,各單位、各部門負責)。
各單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主要負責同志年內要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推進工作;要確定一位負責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明確工作分工。各地區鐵路監管局要結合監管履職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本單位年度政務公開工作措施辦法,抓好貫徹落實。局綜合司要加強對各單位、各部門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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